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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所做網路民調,二萬多位網友,七十九%自認戀愛EQ及格,卻只有八點五%會找專家老師討論;卅五%的人想點「分手快樂」這首歌給舊情人,期待理性分手。
 現代婦女基金會三月將推出「開心談戀愛,理性談分手」戀愛學分校園講座活動,並於二月五日至二月十日進行網路「戀愛分手EQ大調查」,二萬一五九五人參加票選,下午舉行講座活動開跑記者會,並邀請此次網友票選最能唱出情人心聲的歌手楊宗緯,現場演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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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浪漫情人節,你是讓人懷念的舊情人,還是「不如麥相識」的爛情人?現代婦女基金會曾在去年七月的調查中發現,每月平均就有十四點七件戀愛暴力、分手暴力和情殺的新聞事件被報導,亦即每二天就發生一起戀愛暴力與情殺案件,而平均每月至少有三件情人間的殺人未遂與殺人致死的致命案件發生。
 另外,去年七夕公佈的「愛情恐怖份子」調查中發現,有四十四%民眾曾在交往中遇過愛情恐怖份子,顯示民眾在戀愛交往中便常發生戀愛暴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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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數件襲胸舌吻案被判無罪,引起輿論,數位立委串聯,醞釀修改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公聽會昨天在立法院舉行。

  性騷擾防治法修正案,將性騷擾的刑期從2年以下提高至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從自訴罪改為公訴罪。另外,也將增加一項條文,若加害者對未滿14歲者進行性騷擾,最高刑期提高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項修正案由立法委員林鴻池、潘維剛、田秋堇、黃昭順、楊麗環等人發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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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與監察委員高鳳仙等人今天說,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所規定的「性觸摸罪」,存有刑度過低及不易定罪的缺失,應盡快修法提高刑度,讓被害人得到更多保護。

   針對今年發生襲胸10秒、繼父舌吻女童5秒兩個案例,法院均以未構成強制猥褻罪或強制觸摸罪而判決被告無罪,引起輿論批評。國民黨籍立委林鴻池、潘維剛與民進黨籍立委田秋堇上午舉辦「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修正案」公聽會,邀請主管機關、學者與婦女團體共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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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未來僱用30人以上的雇主,未訂定且未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或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目前罰鍰為1萬至10萬元。

  立委潘維剛說,,雖然法律對避免性騷擾的工作環境訂有罰則,但因雇主宣導不足、罰鍰過低等因素,成效不彰,因此修法提高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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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3讀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未來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雇主,若未訂定、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或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提高罰鍰額度,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

  現行條文規定,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雇主,未盡事前預防與事後補救等防治性騷擾義務,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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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昨天三讀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未來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雇主,若未訂定,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或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提高罰鍰額度,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提案委員之一、國民黨立委潘維剛指出,職場性騷擾為工作場所性別歧視樣態之一,影響職業女性或少數性傾向的民眾人身安全,當雇主違反法定義務時,罰鍰額度較其他形式的工作場所性別歧視顯然偏低,有修法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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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未來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雇主,若未訂定,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或知悉性騷擾情形時,未採取立即有效糾正及補救措施,提高罰鍰額度,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現行條文規定,僱用受僱者三十人以上雇主,未盡事前預防與事後補救等防治性騷擾義務,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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